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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个人代理合同范本

吴茜4058 分享 时间:

汽车个人代理合同范本2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汽车个人代理合同范本2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个人代理合同范本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图书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图书品种质量:

(1) 甲方保证所供图书皆为国家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2) 甲方需按乙方所订书目清单提供图书。若品种、数量有变化,需征得乙方同意。

2、包装运输:

(1) 到站地址: 中学 。

(2) 货到达本地后由乙方自取,发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收到货时,要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残破的请即时向甲方联系。

3 图书折扣: 33 % ,甲方所供图书全部为新书。

4 验收:

(4) 乙方收到货单后速提货,检查验收,如发现数量不够或残缺,应于收货后 __ 7 _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书面证明,逾期按无差错处理。甲方检验核实,应于收到书面证明五日内将货补给乙方。

(5) 最后结帐时的图书品种、数量、码洋以甲方开具的发货清单为法律凭证。

5 数量:

(6) 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总计册数为一万册,自合同生效之日3-4个月内采购完毕。共分2-3批订购,每购一批书结算一次 。 乙方付款方式: 转账

(7) 付款期限: 图书验收完毕后, 15天内付清 。

(8) 双方约定发票开具和税收负担方式: 甲方负担 。

(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书款,结款时间如超越商定期限,除结清全款外,乙方还应按每滞后一天,向甲方按未结款的1%交纳滞金。逾期十日,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追回欠款。

6、若有合同纠纷,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个人代理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

3. 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

4. 甲方暂提供的首批 系列产品在进入 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

5.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

4. 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

责任。

五、乙方任务

1. 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

2. 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

7. 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代 理 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就甲方授权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 县(市)范围内,代理销售 电动汽车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条款,经充分协商,就相关代理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电动汽车生产厂家之授权,在全球范围内享受产品总经销商地位,可全球范围内授权车辆销售及区域代理商的指定、车辆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区域级代理权限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市)辖区内代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设立其他代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加盟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授权产品的同时,如再经营其他对上述产品有竞争冲击的同类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单方终止其代理资格。

5、在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内,乙方在不违背甲方销售模式、售价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销政策,原则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加盟费全款到位后本合同生效,以财务收据为准。

7、自乙方付清全额加盟费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现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提供加盟费退还、保值等优惠政策。

8、在乙方交纳加盟费以及样车押金全款到位后,提前通知公司具体开业时间,以便公司提供样车及相应帮助;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甲方经销的 牌所有电动汽车系列产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加盟费交付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续期的,应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续期后规定确认。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实现最低销售计划,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并同意执行甲方的续签政策和制度。

4、乙方应该符合下列条件后,甲方方可提供样车:

(1)具备不小于 平方米的独立展厅;

(2)具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人员;

(3)完全认可甲方产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页标明的“全国连锁统一门店设计效果图”进行店面装潢和布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价格、供货方法

1、供货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B 甲方按代理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客户预付全款供车;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执行(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让利促销除外),特殊情况下,可以附加运输费用;

3、乙方以付全款的形式从甲方处提车的,乙方应将订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将订车货款付至甲方财务,在每月 日前甲方与乙方按照利润表结算当月利润;

4、如乙方以客户预定形式推广销售代理的产品,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加价或减价销售,不得私自收取货款(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报告

1、乙方是 省 (市)县市场的全权代理,应积极收集本区域客户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权尽力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三个月需要向甲方寄送一次市场信息报告;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及代理销售的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资料。甲方还应将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及付款方式的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六、推广、宣传与广告

1、甲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乙方代理的产品,并按照双方商定的计划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2、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3、乙方可自行策划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七、购货与销售、运费负担

1、乙方正常销售的车辆和客户预订车返款(全款到位)的车辆,下

订单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传真)订单统计表,每辆车先支付定金 元(正常订车),提货前需将余款一次性付清后甲方方可发货。乙方下订单时,应注明车型、颜色(按甲方色卡标注的颜色和方法下订单),甲方

自收到订单和定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保证将乙方所定车辆完成发货。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户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车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在发货后将运输单据传真或邮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一周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3、甲方根据零售价与代理价差额向乙方返还利润,标准如下:

(1)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进货的,甲方按销售价与代理价的差额向乙方提供利润。

(2)甲方直接按代理价向乙方供车的,乙方利润自理。

(3)客户预订车返款的客户,按客户实付款的 %提留乙方利润。客户订车时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账户后,由乙方统一汇入甲方账户,自乙方将客户定金汇入甲方账户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将车辆发出,发货日期以货运单为准,提货前,乙方需付清余款。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总订单的财务报表,公司每月 日结算一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支付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售后服务;

5、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理性巡检工作;

6、当客户提出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八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的热线电话;

7、甲方发货时,随车附赠不低于 元易损件,易损件的更换及常见故障的排除,由乙方的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完成,重大故障由甲方或甲方安排生产厂家派技术员到乙方维修, 公里内的,48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 公里以外的,三个工作日内派出服务人员;

8、售出车辆属于严重生产质量问题,而需要返厂维修的车辆,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后与生产厂商结算;属于乙方保管不当或其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退换货,或乙方要求调换车型颜色的车辆,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9、代理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中,已包括 元售后服务专项经费,乙方必须确保将该经费全额用于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知识产权

1、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有限制和保留的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全国统一连锁经营门店设计完成展厅装璜,否则将不予授权;

2、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代理产品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或生产厂商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努力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3、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协议结束时归还甲方。

十、合同转让及变更

1、在本合同有限期内,乙方应当独立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销售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3、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之内容相抵触;

4、乙方所订车辆自交货日起满6个月仍未销售的车辆,属乙方掌握信息不准确,可以申请调换其他车型或颜色,但往返运费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并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当事人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3、4款、第十条1、2款约定,甲方要求终止的;

(9)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跨地区串货,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情况处以 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市场进行倾销的,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情况处以 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3、如甲方不能按照如期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更正,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中途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故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应按实收乙方款额的 %赔偿给乙方作为违约金;乙方无故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已付款额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未违约方损失时,未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继续索赔;其它违约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享受的样车购车款优惠、销售超额奖励政策将不再有效,乙方应返还已享受奖励的钱款。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由主管机关裁决)后,可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作为合同附件的:产品价格表、销售计划表、销售奖励政策、加盟费保值政策等,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特殊原因(非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提前停业或提前终止本合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已付的加盟费享受优惠的退出政策。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6、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全额加盟费后生效;

7、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签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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