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用人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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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用人合同范本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银行用人合同范本3篇,希望能够大家喜欢。
银行用人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三、劳动报酬
依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办法,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每月______日转入乙方的指定账户。乙方指定的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完成甲方交付工作。
2、工作期间,乙方在工作上要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3、在签订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事可以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遵纪守法,如有违规可解除合同。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银行用人合同范本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项形式:
第二条 岗位及酬福利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以甲方有关制度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岗位职务工作规范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需要重新安排乙方到其它岗位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时制度,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调整。 (三)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基本工资为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因双方财务核算、银行转帐等原因延迟不视为甲方未支按时支付。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生产)安全条件和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相应劳动保障及社会福
利。
(六)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依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同意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工资考评。
(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须的手续、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延误)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如因模范遵守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将根据公司及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乙方工资收入做出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提升、减少、停发甚至追溯等。
(九)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二)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试用期内,甲方组织乙方参加重庆移动公司组织的代维上岗资格认证考试(初级、中级),乙方应认真复习、备考,遵守考试纪律,并在试用期内通过代维上岗资格认证。乙方在试用期内通过代维上岗初级认证的,视为乙方试用合格,可提前转正;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经过2次以上初级认证考试仍不能通过的,为试用不合格,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商业秘密
(一)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其包含且不限于:甲方的制度设计、工程图纸、客户资料、价格资料、产品工艺、技术、经营渠道、战略规划、资金运作方式、各种方案以及其它情报等。
(二)乙方不得私自泄露、出卖、转让甲方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劳动合同中止、终止、解除后,因过失或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散播、外借甲方的内部资料的,或使用甲方上述资料或客户关系为他方或本人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经营活动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受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变更经营项目、调整生产经营任务或者由于生产经营形势发生变化的;
(二)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根据甲方所受损失及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和相关违约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甲方的《员工手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应对乙方
予以开除或除名的;
(二)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依规章制度的规定被开除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乙方不得擅自在外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经营活动或第二职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提
供的工作条件或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甲方收入的营利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经考核不合格的;
(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完不成工作任务;
(四)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 仍不能就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因生产经营变化、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能力原因,甲方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二)本合同有效期满,双方未续签聘用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有其它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时,甲方有权将其应结算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第十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有《保密合同》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按《保密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利用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条件,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非法交易和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一切与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和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离职时,未按甲方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三条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就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须如实提供与他方未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担自己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的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在劳动合同执行期间和结束后,乙方均有维护公司利益、声誉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形象、声誉的言行,违反此约定者,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六条 乙方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食品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健康条件。
第十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介绍、安排自己的亲属(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及旁系血亲,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的均是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人事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提请仲裁和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银行用人合同范本3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乙方(劳动者)性 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试用期间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标准,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要求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暂时安排的从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鉴于甲方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甲方可以适时、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区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调动安排。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服从甲方对其工作成果的监督、考核等处理,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因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三)在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将根据考勤记录安排乙方补休同等时间或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政府有关薪资管理规定和乙方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的薪资标准为: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为元/月。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转正后,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月,加班工资元,工资总额为元/月。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员工手册》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再培训或调岗安排。如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
对乙方做出降薪、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二)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工资并按月发放,发薪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逢节假日时将顺延。
(三)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薪资标准和考核制度合理调整乙方工资。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适时、合理地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的约束。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按时优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离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女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协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的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为。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负责人或代理人:
签章日期: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