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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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4篇
签订合同对我们来说十分的重要。那么你知道该怎么去拟定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吗?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欢迎你的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同学。
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煤矿肥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运输计划单(含汽车通知单号)。
二、以邯钢计量数据为准结算运费,运价元/吨。
三、运费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运输费用。
四、运输起止点为申家庄煤矿到邯钢指定卸车地点。
五、与甲方长期合作的车辆,必须在年月底前,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终止运输业务。
六、装运过程:
1、1)乙方负责监装、监运、监卸。2)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质量、数量的原始性,装车前、后要清扫车底。
3)乙方保证参运车辆手续、证照齐全,车况完好,前后牌照固定、醒目,车后有放大号,有承运单位门微(暂时无门微的,运输单位随车出示车队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如有违犯,甲方扣罚乙方500元/车次。出现下列情况,计量车间不允许计量:(1)计量通知单号不清;(2)后放大号不清;(3)后牌照号不清;
(4)前牌照号不清;(5)车辆漏损严惩;(6)严重超吨、亏吨;(7)皮重误差过大;(8)不按顺序上秤。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料计划派车,并于装车点在原料部统一的物流联单上定清装卸货地点、品种、司机及装车日期、汽车通知单号交司机,一项不全的扣罚乙方100元/项次。
3、乙方运输过程中每辆车必须加盖篷布,杜绝撒漏,未加篷布者每车扣50元。
4、参运司机途中私自卸货、掺杂使假、掺水、偷盗物资,伙同外人损害邯钢利益的,扣罚乙方10万元/车次并立即停止乙方运输业务,终止运输合同。
5、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料场卸车时,严禁打开运输车辆的水箱放水,否则甲方扣罚乙方1000元/车次。
6、乙方须沿途抽查自运车辆,防止参运司机途中私自卸货、掺杂使假、掺水、偷盗肥煤。
7、乙方保证途耗在1%范围内,超出部分按照此煤价对乙方进行扣罚。
8、乙方责成运货司机在回皮离开甲方磅房前,核对邯钢出具磅单的准确性。若因乙方司机未核对磅单导致磅单数据错误的,甲方考核乙方100元/车次。
9、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甲方卸车地点验收自运车辆,同时协助甲方人员疏导秩序。
10、乙方在承运甲方的运输之前须与司机签订原燃料运输保证书,如没有签订甲方考核乙方200元/车次。
11、只要有进厂车辆必须保证现场有管理人员,并切实负责对司机的管理。
12、保证所属车辆按次序单排列队,杜绝出现多列,指挥所属车辆司机按要求有序进厂和排队,杜绝乱挤乱进或堵门,否则必须服从考核。
13、所属车辆必须达到有关要求并服从部门的管理。
14、考核:
(1)超过单排列队者,考核200元/车次。
(2)堵门车辆考核1000元/车次。
(3)不服从指挥,乱走乱停,造成严重影响考核20__元/车次。
(4)按所下考核单月底汇总,从运费中扣除。
七、汽车进,应按照运输计划单指定的线路行驶,进厂、过磅、卸车、回皮、出厂,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八、执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1、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准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相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2.4、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5、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6、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7、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偿给托运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的所有损失。
2.8、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 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运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代收并支付运输款义务。
4、托运人的义务:
4.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运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4.3、定期向承运人提供水泥运输计划和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
4.4、保证承运人装货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遇上述情况,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有权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5.2、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如承运人有任何的行贿行为,经查实,托运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托运人相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按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5.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货量及运输时间进行修改。
5.4、若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所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追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购买足够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在本合同期内,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所确定水泥运输费为准,如路政、运政等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政策有所变动或油价大幅变动则双方可共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降低或提高运费。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3、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01月05日起至20_年01月05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托运人一份,承运人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阳新现价及相关法规,就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的部分碎石、黄砂运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 运输物名称、运输线路及价格
1、 碎石
运输线路:甲方指定军垦龙山采石厂至中铁十八局武九客专项目部二分部拌和站(26公里)。
单价:11元/吨
2、 黄沙
运输线路:甲方指定阳新富池码头至中铁十八局武九客专项目部二分部拌和站。
单价:14元/吨。
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
二、 交验方式:过磅,双方采取监磅,以中铁十八局武九
(客专)二分部过磅单为依据。(过磅费用与乙方无关)。
三、 支付方式:以实际磅单额按约定单价每壹万吨计量结一次帐并在结帐完成后7日内付清款项。
四、 其他条款:
1、 运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按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材料给甲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协调费用以及风险、行车安全等一切事项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运输,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乙方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且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来阻工误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严重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甲方如不能按约定付款,乙方可停止运输。
6、乙方负责约定材料的运输及施工环境协调工作,不得出现任何的阻工、误工等扯皮行为,按时保证材料供应。
7、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运输地点,再另行协商补充。
8、乙方车辆必须听从甲方调度指挥。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否则乙方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争议处理
有关本协议履行面发生的一切争议,力争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工程材料运输,经过议价,确定由承担运输任务,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内容:毛石、石子、钢沙、细沙、废土、废渣等。
二、材料质量,所运输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及施工技术人员认定,方可下车,有不合格材料不得下车,废材料不得占道,若不合格材料占道,城管罚款由乙方负责。
三、价格及付款
1、基脚用料
毛石按车计价,每车248.00元(5立方米)材料必须是滴水的青石。钢沙每车248.00元(5立方米)。材料必须是长坡岭的沙。
2、主体用料
浇筑板、柱、过梁所用材料必须是长坡岭的沙,按每平方米26.00元计价。
3、废土70.00元一车(5立方米),由运沙车拉走,基础完工后付清。
4、废渣拉出不付款,由建筑方帮吊下装车顺车带走。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自建房的运输材料合同4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最终价款以实际拉运数量及托运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金额为准结算。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途中发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由方负责装车,方负责卸车。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承运方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算。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按元/吨〃公里计算费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材料、配件、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全部由承运方承担)。工程竣工后,托运方按实际拉运数量一次性结算,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纳税发票,承运方自行到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但承运方必须完成合同标的物数量30%的任务。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务后,结算资料经审计后,托运方根据审计金额视资金情况分期付款。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承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运输车辆由承运方负责配车。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收货人未验收之前)负责保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托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运,应按运输合同价款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货物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1000元/车次。
3.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